根据学校文件,学生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中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中国)2025年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 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 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本科批次武汉大学普通类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4) 2022级及以后的高水平运动员;
(5) 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6) 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7) 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2、申请转入本院的条件:
(1) 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 了解学院专业基本情况,有浓厚志趣和专业特长;
(3) 在高考中考察过物理学科或物理竞赛免高考入学;
(4) 具有好的数学和英语基础;
(5) 转入本院的学生按对应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在原专业所修的课程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否则应予以补修。
3、可申请转入我院2023级物理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或材料物理专业,或转入2024级物理学类。
4、转专业时间:
根据学校的转专业时间,完成转专业的各项事务,逾期不再受理。
5、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1)转专业申请及审批流程,需在武汉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上完成。
(2)学院根据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待本科生院审核后,学院将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3)2025年1月3日前,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上完成本学院接收转专业条件设置。
(4)2025年2月17日-2月18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
(5)2025年2月19日,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6)2025年2月20日-2月26日,转入学院从教务系统上导出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的名单,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考核结束后,学院根据本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
(7)2025年2月27日,转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
(8)2025年2月28日-3月6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9)2025年3月7日,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相关手续。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24日